2007年9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一版:精华新闻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温州 醉驾出租车第一人将被严处
马迹山 陈大欢
9月22日,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认定川籍的哥李某属醉酒驾驶。李某成为温州“醉驾出租车第一人”。9月18日凌晨,李某和朋友一起吃夜宵喝酒,喝高后开车往家走,路上撞了一名行人。李某将面临吊证半年、罚款2000元及拘留的严处。